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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广播电视大学试卷保密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08-06 浏览数:

 

 

 

 

 

鲁电大政发201189

 

 

关于印发山东广播电视大学试卷保密室

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市、大企业电大,省校直属学院、直属学习中心、直管县级电大:

    现将《山东广播电视大学试卷保密室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保密室 管理 规定 通知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2011年5月9印发

烟台广播电视大学试卷保密室管理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中央电大考试管理有关规定,为确保电大考试试卷(含答卷,下同)及一切秘密载体的保密、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电大均须建立试卷保密室。试卷保密室必须是钢混 (或者砖混)结构,具备“三铁四防”即防盗、防火、防潮、防鼠功能,安装防盗门、窗,单间式试卷保密室须配备双锁或密码锁铁柜。保密室或保密柜配备双锁,钥匙由两人分别掌管。

第三条  试卷保密室应实行分工具体、职责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第四条  保密室使用期间,应选配保密负责人一名,保密人员若干名。保密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当年无亲属参加本次考试的电大工作人员;

3.保密观念强,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守纪律,工作认真负责;

第五条  保密人员的职责是:

1.试卷、答卷、标准答案及一切秘密载体的保密;

2.试卷、答卷、标准答案及一切秘密载体的保管;

3.试卷、答卷、标准答案及一切秘密载体的发放与接收。

第六条  一旦发现漏印、破损或其他影响正常考试或评卷的试卷、答卷,保密负责人应立即报告考点负责人,请示省电大后进行处理;对接触外漏试题内容的人员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第七条  保密人员上岗前应认真学习考试管理规章制度,熟悉试卷及一切秘密载体的收发手续。

第八条  保密室启用期间,保密人员必须昼夜值班,每班两人以上,任何情况下值班现场不得少于两人。保密人员应严守下述纪律:

1.值班期间严禁会客、睡觉、吸烟、饮酒、文娱活动、私自使用通讯工具;

2.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试卷保密室;

3.不得以任何理由开启试卷、答卷袋密封包装,改动考生答卷;

4.试卷保密室的钥匙、双锁铁柜的两种钥匙、密码锁铁柜的密码和钥匙务必由两人分别掌管,两人共同在场才能开启,不得转交他人或互相代管;

5.制止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拒绝无关人员进入试卷保密室,拒绝代领试卷。

第九条  保密室在接收、发放试卷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签字手续。

第十条  保密人员不执行本规定而导致试卷、答卷泄密、失盗、损毁、涂改等重大事故时,追究保密人员的直接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各级电大(教学点)应确定一位负责人分管保密室工作,监督本规定的执行。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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