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教育

关于印发《山东开放大学2022年 春季开放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01 浏览数:





鲁开大教务字〔20223



关于印发《山东开放大学2022

春季开放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直管县)电大,山东开大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2022年春季学期招生方案的通知》(国开招函〔20223号)和国家开放大学2022年春季招生工作视频会议的精神和要求,为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一三六发展战略”目标任务,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创优提质战略和治理“三乱”、“从严治招”的要求,推进开放教育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山东开放大学2022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2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工作要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学历教育创优提质战略,坚持“四个面向”,以需求为导向推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努力为全民终身学习提供优质学历教育服务。

二、各市(直管县)电大要统筹引导各学习中心正确认识和处理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关系,必须根据自身实际教学能力和考试支持能力合理确定招生规模,持续加强学习中心建设,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紧密围绕市场调研、招生计划执行、招生宣传、入学资格审核等重要环节,落实各项管理要求和保障措施,确保招生工作有序推进。

三、全面落实国家开放大学治理“三乱”和山东开大“从严治招”的相关要求,山东开大将与各市(直管县)电大共同加强招生过程监管,严查违规设点、异地招生、代理招生、挂靠注册、虚假宣传和信息造假等违规行为,尤其严禁办学单位与招生中介合作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共同营造规范有序的招生环境。

四、全省各级办学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注册的职责和权利,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国家开放大学已在招生简章和入学通知书上公布了受理学生投诉服务的联系方式和监督机制,并将对学习中心进行不定期核查,一经发现并核实有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的,将取消学习中心开放教育招生资格。

五、各市(直管县)电大要加强对所辖学习中心的监管工作,凡连续三季未招收到学生(招生平台注册为准)的学习中心,原则上撤销其招生资格。

六、报名学生经学习中心入学资格初审合格后,在国家开放大学招生报名管理系统中录入学生报名信息,并同步到“山东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在线缴费系统”(以下简称缴费系统,网址http://jfsdtvu.jxjy.chaoxing.com/)中,学生即可在线缴费。通过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微信公众号报名的学生,各学习中心要及时进行入学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要将学生信息同步到缴费系统,并及时通知学生在线缴费。招生报名结束前学生未在缴费系统中缴费的将无法进行学籍注册。

七、当前疫情防控整体进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但各地防控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不尽相同,各市(直管县)电大须在落实好各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组织所辖学习中心做好招生宣传、入学资格审核、新生注册等各项招生工作,鼓励各学习中心使用好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OUCZBZSB)进行报名。

八、招生过程中遇到新问题、新情况,请及时与山东开大教务处联系。

联 系 人:谭振平、张雷、田雨、王琪、怀超

联系电话:(05318262663282626880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一路21

邮政编码:250014

电子邮箱:zsbsdtvu@126.com



山东开放大学

2022119









山东开放大学

2022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专业

我省2022年春季开设国家开放大学招生专业57个,其中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下同)专业16个;专科专业41个(其中一村一项目专业5个,助力计划项目专业5个)。

(一)本科专业

开放教育本科专业16个:金融学、法学、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师范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行政管理、市场营销、学前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二)专科专业

1.开放教育专科专业31个:法律事务、护理、药学、公共事务管理(学校及社会教育管理方向)、工商企业管理、大数据与会计、金融服务与管理、行政管理、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教学方向)、广告艺术设计、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管理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网页设计方向)、大数据技术、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市场营销、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2.“一村一”项目专科专业5个:园林技术、畜牧兽医、现代农业经济管理、行政管理(乡村管理方向)、工商企业管理(乡镇企业管理方向)。

3.“助力计划”项目专科专业5个:应用化工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大数据技术。

4.专业变化情况:根据教育部《关于及时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新旧专业对照更新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1) 11 号)要求,国家开放大学已对照教育部印发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教职成(2021)2号),完成了国家开放大学专科专业(方向)新旧信息对照汇总工作,对相应专业进行了调整。山东开大根据国家开放大学调整情况及我省招生现状做出相应调整,各相关调整详见《2022年春季招生专业变化情况汇总表》。

2022年春季招生专业变化情况汇总表

序号

类型

原专业名称

新专业名称

1

开放专科

会计

大数据与会计

2

开放专科

金融管理

金融服务与管理

3

开放专科

广告设计与制作

广告艺术设计

4

开放专科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5

开放专科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

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

6

开放专科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7

开放专科

计算机信息管理

大数据技术

8

开放专科

物流管理

现代物流管理

9

开放专科

酒店管理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10

开放专科

老年服务与管理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11

“一村一”项目专科

农业经济管理

现代农业经济管理

12

“助力计划”专科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3

“助力计划”专科

计算机信息管理

大数据技术


二、招生对象

(一) 专科起点本科专业

1.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

上学历者。

2.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还须为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人员。已经获得国家开放大学护理专业专科学历的“专升本”新生,可不再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证明材料。

3.药学专业招生对象为医药卫生等相关行业从业人员。本科专业

(二)专科专业

1.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

2.护理专业招生对象为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3.药学专业招生对象为医药卫生等相关行业从业人员。

严禁以国家开放大学名义开展或变相开展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不得组织招收各级各类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学生(含全日制脱产学习的自考学生)兼读或套读国家开放大学各高等学历教育专业。

三、招生计划管理

按照国家开放大学2022年春季学期招生工作部署,根据《国家开放大学2022春季学期招生方案》中开放教育招生工作“抓质量、稳规模、创优提质”的要求,各学习中心本科招生应占本季学习中心总招生计划30%以上。山东开大已按照各电大办学能力、教学管理、考试管理、学籍管理、教材征订、学费收缴等情况对各电大分配了招生计划,各市(直管县)电大应在山东开大分配计划的基础上,根据各学习中心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管理能力等合理调配、控制各学习中心招生计划,并不断提高教学管理质量,努力为各类社会成员终身学习提供优质教育服务。部分学习中心山东开大直接限定其招生计划,具体计划数另行通知。

(一)本季招生计划分配分为两次进行。

第一次招生计划分配办法:

学习中心拟招生总数*30%(本科计划人数)+学习中心拟招生总数*60%(专科计划人数)

第二次招生计划分配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完成后,提交申请至山东开大教务处,山东开大教务处按照招生平台数据查验本科占比完成后,按照学习中心拟招生总数*10%(专科计划人数)进行全额分配。

(二)追加招生计划的学习中心,需提交追加计划申请报告,并注明本专科追加计划数,其中追加本科计划数无上限,经山东开大研究同意后,按照本季招生计划分配办法执行。

四、招生宣传

(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教职成厅函〔 2021) 21 号)、《国家开放大学 2022 年春季学期招生方案》(国开招函〔 2022) 3 号)文件精神及要求,各市(直管县)电大、学习中心、直属学院要充分认识到规范招生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履行好各方主体责任,规范招生宣传行为,切实按照招生宣传工作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完善招生宣传统一归口管理制度,确保招生宣传内容和招生广告审核、备案规范性。

(二)各学习中心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家开放大学和山东开大各有关规定,加大投入,进行广泛的招生宣传和生源组织发动工作;要加强对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授予标准和办理程序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在招生简章广告和学生手册中明确有关入学条件、最低学习年限、学费标准及收取方式、报名途径、高校招生网站地址、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获取条件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不得发布模糊、虚假信息误导学生。不得出现“无需学习”“无需上课”等违规内容,不得出现“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等对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学生取得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证书;本科学生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位。

(三)山东开大以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简章为依据,结合实际办学情况制定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应包含招生学习中心名单、收费标准、咨询与投诉电子信箱和电话等信息,确保每个学习中心的信息都能及时得到公示。未经公示的学习中心不得招生。各学习中心招生咨询电话一经公示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山东开大将随时进行检查。

(四)各学习中心如有需要须依据国家开放大学、山东开放大学招生简章和招生政策制定发布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简章须注明市级电大和学习中心名称,不得直接以国家开放大学名义开展招生,并自觉接受山东开大的监督。各电大要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借助新技术新媒体,开发新渠道,创新招生宣传形式与内容,充分利用国家开放大学《我是国开人》招生年度宣传片,加强招生宣传正面引导,招生工作人员须以国家开放大学招生政策为依据开展招生咨询工作,清晰明确解释招生过程中的相关政策问题。各电大所有宣传材料需报山东开大教务处备案。未经审核批准,不得发布招生信息。如有违背,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五)各学习中心须在主要招生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国家开放大学和山东开大统一印制的招生海报;要严格执行山东开大制定的开放教育招生“四不准”原则,即不准跨区域开展招生活动,不准以各种方式转让或变相转让招生指标,不准将招生工作委托、承包给经营性的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准夸大宣传、超计划招生。各市(直管县)电大要切实行使对所属学习中心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职责,及时制止各种违规招生行为,消除一切不良影响,并把所发生的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山东开大教务处。

(六)各学习中心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收费管理制度,按照所在地政府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进行收费,及时处理投诉和纠纷,避免矛盾激化。

五、新生注册基本信息与电子照片采集

(一)各学习中心要认真做好新生基本信息录入与核对工作,确保上报学生基本信息的准确性。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系统已开发接口,可通过居民身份证阅读器采集新生数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等信息。各学习中心要充分利用好山东开大配置给你们的身份证阅读器(可读取第三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新生报名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新生学籍信息的准确性。自今年秋季招生起,全省所有学习中心只允许使用身份证阅读器刷证报名和学生本人使用“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OUCZBZSB)方式报名,关闭其手工录入和批量导入功能。

(二)电子照片要求:

1.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背景为蓝底或白底。

2.拍照时为素颜或者化淡妆(不要化浓妆)、刘海不要遮挡眉毛且露出耳朵。

3.文件格式。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介于2050kb之间,像素为480(宽)×640(高)。

(三)各学习中心要认真核对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系统上传学生基本信息及入学电子照片,入学电子照片已与学信网学籍、毕业信息挂钩,杜绝入学电子照片张冠李戴。

六、入学资格审核

(一)各级电大要严格审查新生入学资格,严禁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得专科或者本科入学资格,切实把好新生入口关,确保生源质量;要重点审核异地生源,禁止跨区域招生、挂靠注册,进一步加大对违规招生的查处力度。

(二)各市(直管县)电大要周密部署入学资格初审工作,指派原则性强、工作认真负责、熟悉验证规定的人员承担此项工作。

(三)各级电大及学习中心要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入学资格承诺书签订工作,填写(或打印)《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报名登记表》并做好存档、备查工作。

(四)各市(直管县)电大要对各学习中心招收的本科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再审核,审核过程中要特别加强对原有学历证明材料的审核。专科新生(护理专业、药学专业、异地学生除外)的入学资格审核权下放至各市(直管县)电大。各有关电大要严格按照入学资格要求审查入学材料,并做好存档、备查工作。本科及专科特殊专业(护理、药学专业)、异地学生报名材料各市(直管县)电大审核后,要按要求将材料报山东开大进行复审。

(五)各级电大要坚决杜绝在校中职学生注册入学,严禁跨区域招生、挂靠注册等违规办学行为。对学习中心违规招收的异地学生和挂靠注册学生不得通过入学资格审核,不得上报山东开大。因入学资格审核环节不严格致使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注册入学,由此对学生在教学、考试、毕业等环节中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相关电大承担全部责任,山东开大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对相关电大给予严肃处理。

(六)按照国家开放大学规定,2022年春季报名学生,截至2022331日,年龄小于17周岁的(2005331日之后出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七)入学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山东开大将另文通知。

七、时间安排

2022年春季开放教育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310日。

八、注意事项

(一)各级电大要继续加强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山东开大制定的开放教育招生“四不准”原则。认真落实山东开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电大开放教育招生规范,切实保证招生工作质量的意见》(鲁电大政发〔2010164号)要求。各市(直管县)电大要对所属学习中心本季注册学生按照学生身份证号进行详细分析,列出身份证号不属于山东省、不属于本市(县、区)、属于本市(县、区)的数量及所占注册学生的比例,填写《招收区域外学生统计表》(见附件1),对注册的学生工作地点必须在学习中心所在区域,教学、管理、考试等方面必须按国家开放大学和山东开大有关规定执行。各学习中心要签署《开放教育招生承诺书》(见附件2),该承诺书须加盖市电大公章并由校长签字确认后,同入学资格复审材料一起报山东开大教务处。

(二)各级电大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收费管理制度,按照山东开大核定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进行收费。学生报名咨询时要向学生公示有关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其他管理相关制度等。符合报名条件学生的注册建档费、学分费、考试费全部通过山东开放大学在线缴费平台统一缴费(缴费平台网址http://jfsdtvu.jxjy.chaoxing.com/),教材费由各学习中心代收。

(三)山东开放大学招生工作QQ交流群是发布招生信息及问题讨论的平台,各学习中心招生工作人员上班时间都要登陆,避免因接收信息不及时而延误工作。


附件:1.招收区域外学生统计表

2.开放教育招生承诺书


附件1

招收区域外学生统计表

学习中心名称(公章): 校长签字:

序号

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专业

现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填表人(签字): 填表时间:


附件2

开放教育招生承诺书


    市电大 分校(学习中心)参加了 季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招生工作,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现就本学习中心的招生工作承诺如下:

一、在本季度招生工作中没有设立点外点进行招生活动。

二、在本季度招生工作中没有不实宣传、虚假承诺。

三、在本季度招生工作中没有跨区域或变相跨区域进行招生。所招收注册异地学生均属在当地工作的社会人员,其学习、考试等均由本学习中心组织实施。

四、在本季度招生中没有违反教育部规定招收各级各类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学生同时兼读或套读开放教育。

五、在本季度招生工作中没有挂靠注册学生,也没有被挂靠注册学生的情况。

六、在本季度招生工作中没有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

七、在本季度招生工作中严格学生入学资格审核,没有弄虚作假或协同造假现象,没有不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注册入学。

八、本市级电大对所属该学习中心本季度开放教育招生承诺审核并确认无误。

以上承诺如有不实,市电大和该学习中心承担由此所带来的一切责任。


市电大校长(签字): 县电大校长(签字):

  日(公章) 日(公章)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开放教育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 开放教育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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